荷蘭注冊伴侶或成趨勢,婚姻反而“不入流”?

結婚產業(yè)觀察·2018-05-07 00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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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項荷蘭中央統(tǒng)計局(CBS)最新研究表示,越來越多年齡在20-30歲的荷蘭人選擇不結婚,而傾向于選擇“注冊伴侶”。

一項荷蘭中央統(tǒng)計局(CBS)最新研究表示,越來越多年齡在20-30歲的荷蘭人選擇不結婚,而傾向于選擇“注冊伴侶”。

2017年,共有65000對年紀在20-30歲之間的荷蘭伴侶選擇正式結為夫妻。而20年前,這一數(shù)據(jù)是85000。

在荷蘭,30歲左右的女性選擇結婚的越來越少。2017年,25-30歲選擇結婚的女性只有3.7%,比20年前(8.3%)暴跌近3倍。而且,在這個年齡段里,現(xiàn)在這樣的選擇已經成為了一種趨勢,選擇注冊伴侶的人數(shù)逐年增加。

2017年,有18000對年輕伴侶選擇了注冊伴侶,比2016年多出了2000對,比10年前多出了11000對。

目前,荷蘭女性平均初婚年齡在31.5歲。在20年前,是28歲;而男性的平均初婚年齡則是30至34歲。

研究還有一項重大發(fā)現(xiàn):選擇在35歲以前結婚的人的比例直線下降。20年前,70%的女性和超過60%的男性已經結婚。而現(xiàn)在對于女性和男性來說,分別是45%和36%。

所以,是荷蘭人對婚姻越來越沒有信心了?還是由于全球青年的家庭觀念、性觀念越來越開放,影響了這一選擇?

在荷蘭,之所以那么多人選擇“注冊伴侶”,是因為它和“結婚”所享受的待遇幾乎是一樣的。

比如雙方都可以使用對方的姓氏;都有贍養(yǎng)的義務;可以自動成為對方財產的繼承人;都擁有對在這種伴侶關系期間出生的子女的監(jiān)護權等等。

但是,從2018年1月1日之后結婚的,需遵守修改后的婚姻法規(guī):婚前財產自動視為個人財產。如果你想把婚前財產也劃歸為共同財產,需要去公證處簽一份財產協(xié)議。

但是它們二者之間也還是有區(qū)別的,最重要的四點區(qū)別就是:

1. 辦理登記結婚的儀式上,伴侶彼此間一定要說“是”、“同意”等字眼表示確認。而在“注冊伴侶”的儀式上,伴侶之間則可以自由決定他們對彼此的表達方式是什么。

2. 如果你也想要一個教堂的婚禮儀式,登記結婚后就完全沒有問題。但如果是“注冊伴侶”的話,也是有可能的,不過這還要看教堂自己愿不愿意為你舉辦。

3. 國外是否承認。男女結婚的形式在世界各地都受到承認。但是同性婚姻或注冊同居并不是每個國家都會承認的。

4. 終止伴侶關系。在這一點上,登記結婚還是“注冊伴侶”的區(qū)別就比較大了。如果是“注冊伴侶”的,若要終止其伴侶關系,可以不必經過法庭的程序。

不過這也是有前提條件的,即伴侶的雙方都需要同意終止關系,而且在同居期間雙方沒有子女出生。

如果是登記結婚的人,若想離婚就必須要走法律的程序。只有法官才能夠決定是否解除婚姻關系,或者是將婚姻關系轉變成吃、睡分開的形式(雙方仍可以住在同一個地址)。這一點對“注冊伴侶”而言則是不可能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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